杏吧_性吧_sex8_杏吧有你春暖花开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 同城上门

  • 私人约炮

  • 高端约炮

  • 澳门新葡京

  • 同城约炮

  • 杏彩体育

  • 澳门新葡京

  • 皇冠体育227

  • 澳门新葡京

  • 澳门威尼斯人

  • 杏彩娱乐

  • 澳门新葡京

×

选择推广文案

【活动贴】这样的“大义灭亲”你赞成吗?[评分完毕]

https://www.xingba2017.com/?x=0

×
加入VIP
来啦
3898
楼主: 童心无邪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PK大赛] 【活动贴】这样的“大义灭亲”你赞成吗?[评分完毕]

 关闭 [分享提现领取免费VIP]

等级:Level 10

0

主题

1万

帖子

1389

积分

Level 10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1389

花间派

31
发表于 2014-11-1 21:19:41 | 只看该作者|

不要相信帮理不帮亲,现在亲情都未必靠得住,讲理就更没可能了
S
————————————————————————————————————————————————————————————————————————————————
【如何成为杏吧13级会员(永久VIP)】【后宫导航-收录百大免费成人网站】【黑料10.com】永久中文网址

等级:Level 2

0

主题

0

帖子

7

积分

Level 2

Rank: 2

积分
7
32
发表于 2014-11-1 21:27:37 | 只看该作者|
当然不对。弟弟又不是十恶不赦,根本不需要去帮助抓,而且根源是为了哥哥。所以哥哥也太无情了

等级:Level 8

0

主题

97

帖子

346

积分

Level 8

Rank: 8Rank: 8

积分
346

星宿派

33
发表于 2014-11-1 21:52:27 | 只看该作者|
我会让弟弟还给别人钱
这个人很怜香惜玉

等级:Level 8

杏聊群管理員

6

主题

3889

帖子

337

积分

Level 8

Rank: 8Rank: 8

积分
337

水月轩

34
发表于 2014-11-1 22:39:58 | 只看该作者|
哥哥大义灭亲了,可是在亲情上输的一败涂地,没了人性。我对哥哥的做法不敢苟同。
[url=read-htm-tid-2008397.html][/url]

等级:Level 5

0

主题

610

帖子

35

积分

Level 5

Rank: 5Rank: 5

积分
35

星宿派

35
发表于 2014-11-1 22:41:59 | 只看该作者|
看起来好像这种大义灭亲好像不合理,但是从社会公平上说也是应该的,首先,如果都纵容这种情况,那么社会上各种基于家庭需要或者病情需要导致的盗窃会越来越多,社会上盗窃就会多发,何况,被盗者的财产受损失,谁来弥补,如果被盗窃的人也是家庭困难的呢,也是救命钱呢?其次,要怪的只是社会救济制度,本身存在缺陷,也要怪这个弟弟,头脑发热,不知道这样根本解决不了家庭困难的问题,反而给家庭带来了其他痛苦。哥哥既然已经去读了大学,总有办法解决问题的,何况,一次也根本要不了4W元钱,所以,这种盗窃显然没有必要。这种盗窃必然给家庭带了痛苦,是毫无疑问的。第三,哥哥大义灭亲,对弟弟以后的量刑是有好处的,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弟弟是有利的。因此,这种大义灭亲是可取的。

等级:Level 2

0

主题

7

帖子

9

积分

Level 2

Rank: 2

积分
9

逍遥派玄铁会员

36
发表于 2014-11-1 22:43:39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大义灭亲”你赞成吗?
我不赞成,这个弟弟是为了哥哥去偷钱,而不是弟弟自己去享受,虽然弟弟的做法是错误的,但是,我宁愿是警察自己抓的,而不是哥哥诱骗。我只能说,哥哥是个自私的人。如果是我的话,在得知这个情况后,主动找到失主,想办法筹点钱或者借钱还给失主,争取让弟弟轻判。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渐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善如水,君子以作事谋始 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步泽履,君子以辨民安志 艮山谦,君子以裒多益寡

等级:Level 3

0

主题

0

帖子

16

积分

Level 3

Rank: 3Rank: 3

积分
16

七宗罪

37
发表于 2014-11-1 23:09:20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持赞成,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无论是谁触犯法律,都必须严惩,在别人眼里哥哥是大义灭亲,可是谁又能知道他心中的痛苦,他弟弟是为了他哥哥才去偷钱,可本身偷窃本身就是犯罪,就算不是为了他哥哥去做的,偷了别人的钱那也是要被抓的,要受法律责任的

等级:Level 8

1089

主题

5326

帖子

330

积分

Level 8

Rank: 8Rank: 8

积分
330

花间派高级群活跃最受欢迎峥嵘岁月小苮儿家族勋章春节勋章白银会员元宵节勋章情人节纪念章奥运纪念章

38
发表于 2014-11-1 23:13:3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正方观点,虽然这看起来好像没有人情味。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所处的人世太复杂,总会有一些黑暗的因素存在,因此就需要一些能够制约的东西,那便是法律。有人说法律不外乎人情,认为法律的存在使得这人世间变得更加的冷漠,认为人情应该凌驾于法律之上,但我却认为法律大于人情。

一项处罚是否合法,不是看相对人违章的理由,而是看他是否具有违章的事实。只要违章了无论什么理由都应处罚,除非有法定的从轻、免于处罚的规定。法律不外人情,法律就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人情,是规范的人情!但是人情绝对不能改变法律!

有人认为这样做,法律是否太无情了,就不能有一点人情味吗?但我认为法律其实是有情的,但执法必须无情。法律在某些地方是有人情味的,但不能人间处处充满“爱”(法律与人情的关系其实也是法治与人治的关系)。在当前中国的执法者的水平有限的情况下,给予他们太多的自由裁量权,后果难以想像。如果弟弟是为了哥哥而犯罪,而哥哥就可以包庇弟弟的犯罪行为的话,那么全国有多少弟弟会免于法律的处罚?又有多少弟弟的同学要遭受不白之冤?

——这是完完全全的人治,是一种倒退。在这种情况下根本不可能谈及法治,法律成了执法者的手中的橡皮泥,他想怎么捏就怎么捏。而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则处于一种不定状态:罚或不罚,这时取决定因素的是执法者,这就可能迫使相对人去跑关系,而最后是否处罚,就决定于谁的关系好、谁的送礼重,在此没有法律一点事,法律成了一个稻草人,成了一个摆设!  有人认为法与人情是法治与人治的关系,其实法正是最大的人情。法治还是人治其初衷都是为了实现正义,但是人治的前提在于统治者、执法者是圣人又是智者,但是这一想法是可怕的,人之欲无餍,对于权力不加以控制,只能离正义越远。法治的意义在于制约了权力,所以保护了权利和自由。但是由于法本身的特性,使得法达到的是一般的、普遍的正义,在各案中往往难以保证都是正确的。法本身是追求正义的,也就是充满了人情的,所以有必要给予执法者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这个自由裁量权究竟应该多大,涉及的因素很多,不是我的能力所能探讨。执法上没人情可讲,可法律条文中却包含了不少人情因素。主要表现在法律中的法定从轻和免责的规定上,就如刑法上的正当防卫,法律就考虑到其中的情有可缘的情形。难道这不是法律上的人情吗!  

法律追求的是公平、公正。而事物总有其特殊的一面,如果一味只看结果不看过程就会与法律的价值取向相悖而行。所以,立法者总是要考虑很多道德上,人情上的因素的,而法律本身也不外乎人情。      

法律一直以来都是大于人情的。人情是道德范畴的东西,不能代表法律。比如你 打死小偷,大家觉得你干得好,但是法律不这样认为,法律认为小偷也有人权,你无权处死,你这样做是犯法的。  法律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虽然我们很难做到绝对的公平,但在法律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尽量的力求公平,因为法律是不会掺杂任何感情的,但是人情则是建立在人的基础上,有人的主观意识,会对事物的判断造成一定的影响,会把本来的不公平放大,因此,法律必然大于人情。  如果连人情都凌驾于法律之上,那在以后的生活中遇到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我们是讲人情还是将法律,如果事事讲人情,那该如何惩处?那社会治安该如何让维护,那些犯罪分子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我有人情在那儿,你不能重判,对于那些真正的受害者我们又该怎样维护他们的权益!!在现在的社会里,那些仗着人情破坏被人权益的事已经屡见不鲜了,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我们是应该加大人情呢还是应该着重于法律呢,相信在座的各位一定比我更清楚。

等级:Level 6

4

主题

392

帖子

52

积分

Level 6

Rank: 6Rank: 6

积分
52

七宗罪

39
发表于 2014-11-1 23:45:21 | 只看该作者|

可以引导还钱给室友 不该这样的
悲惨世界的乐天派~

等级:Level 1

0

主题

70

帖子

2

积分

Level 1

Rank: 1

积分
2
40
发表于 2014-11-2 00:15:16 | 只看该作者|
正方:赞成...咱中国有个成语叫大义灭亲.....虽然看起来不太合乎伦理,但是犯错就得有认错的勇气....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中...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X
TOP 加入VIP
签到中心
杏彩体育
( RMB)购买成功!!
×
百年杏吧看书送VIP金鼎财富犀牛跑分杏彩体育杏彩娱乐后宫导航杏书宝典杏吧APP

小黑屋|Twitter|纸飞机|广告商务|加入我们|2257|DMCA|Archiver|杏吧-华语第一成人社区

GMT+8, 2024-12-19 11:01

分享推广,薪火相传 杏吧VIP,尊荣体验